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辭條編號 | 002128 |
辭條名稱 | 影窗 |
所屬分類 | 民俗文物 / 藝術性民俗文物 / 音樂、戲曲、遊藝、娛樂 / 偶戲 / 皮影戲 |
辭條簡介 | 指皮影戲舞臺前方的白色布幕,早期是用紙糊成的,容易被戳破和燃燒,之後改用白色尼龍布。影窗四周為硬木條釘成的長方形框架,材料採用高硬度的檜木,將白布拉緊釘在木框四周,因白色透光性較強,成為影偶表演的空間。影窗大小並沒有一定的規格,早期為三尺高、五尺寬,後來在大戲院演出時因應需要,加大至五尺高、九尺寬的規模,現在則多為五尺高、七尺寬的尺寸。影窗後設置白熱燈和彩色燈泡,可製造不同的演出效果。皮影戲的表演是藉著一面影窗,利用燈光照射原理,將皮偶影射出來。在線條與光影的變幻組合下,配合音樂、唸白與唱腔來表演戲劇故事,產生出饒富趣味的效果。 |
相關辭條: | 淨 , 布景道具 , 手抄本 , 偶材 , 舞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