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繩運動至少在唐代就有記載,是兒童春節時興的一種「跳百索」遊戲。臺灣自民國六十四年正式公佈民俗體育活動實施要點,頒佈跳繩的競賽辦法以來,跳繩運動正式納入民俗體育項目,此後又與踢毽、扯鈴等運動共同推向國際舞臺,獲得許多佳評。跳繩運動由當初簡單的計時計次,發展為輕快優美的花式跳繩,在不斷推陳出新後,逐漸演變成一項民俗表演藝術。
跳繩繩子的選擇要避免太粗、太重或太輕,麻繩稍堅硬,粗而重,不易裝上握手的柄。棉繩及尼龍繩過軟又太輕,迴旋時相當吃力,容易疲勞,這三種都不太適合。塑膠繩則彈性佳、迴旋時不易產生太大的彎曲,在木板或水泥地上都可適用,但以實心塑膠繩較空心塑膠繩為佳。跳繩運動可分為「單人跳繩」與「多人跳繩」兩種。繩子的長度,個人繩直徑約為0.3至0.4公分,適當長度為雙腳踩住繩子,兩端繩長在腋下與腰部之間;雙人繩直徑約為0.4至0.5公分(或與個人繩相同),適當長度為雙人並立,雙腳踩住繩子,兩端繩長在腋下與腰部之間;團體繩指超過三個人以上的跳繩,直徑約為0.6至0.7公分。繩長視動作內容、跳繩者的高度或人數的多寡等需要而定,個人繩長度一般大約是2至2.5公尺,團體繩平均約在10公尺至12公尺之間,沒有固定的長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