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
辭條編號: 1004
辭條名稱: 腳尾轎
辭條簡介:
在傳統信仰上,臺灣民間相信人死後靈魂要到陰間去報到,而陰間路上千里迢迢,所以要在亡者嚥氣後,馬上到亡者的靈前或門外燒一頂紙作的小型轎子給亡靈使用,稱為「燒腳尾轎」、「過小轎」、「燒小轎」,或是「過山轎」。由於扛小轎要有兩位轎夫,所以也需準備兩份碗筷及飯菜供轎夫享用,轎夫才有力氣扛轎上路。民間傳說兩位轎夫,一位名叫康得喜,即「扛得起」之意;一位名叫李有祿,即「利有路」之意。
版權所有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Copyright © Taiwan Historic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