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辭條編號: 1004

辭條名稱: 腳尾轎

辭條簡介:

在傳統信仰上,臺灣民間相信人死後靈魂要到陰間去報到,而陰間路上千里迢迢,所以要在亡者嚥氣後,馬上到亡者的靈前或門外燒一頂紙作的小型轎子給亡靈使用,稱為「燒腳尾轎」、「過小轎」、「燒小轎」,或是「過山轎」。由於扛小轎要有兩位轎夫,所以也需準備兩份碗筷及飯菜供轎夫享用,轎夫才有力氣扛轎上路。民間傳說兩位轎夫,一位名叫康得喜,即「扛得起」之意;一位名叫李有祿,即「利有路」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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