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辭條編號: 1443
辭條名稱: 拜土地公祭品
辭條簡介:
由於二月初二(頭牙)和八月十五(中秋節)時,正逢古代民間重要社祭「春祈秋報」祀社公之時,兩個節日皆為土地公(福德正神)的神誕日。而八月十五日中秋,除了是太陰娘娘的聖誕日外,也是土地公的聖誕日,故需設供品祭拜土地公,以感謝福德正神長年的庇佑農作豐收,居民皆會於是日備牲禮(三牲:豬肉一塊、雞一隻、魚一尾)、水果、餅乾等到福德祠上香或是在家中敬奉土地公。若逢中秋節時,拜土地公的供品中,則必會有柚子和月餅;而土地公的神誕日時,則有另備壽桃、壽麵祝壽者。 至於民家平日每逢農曆初一、十五,商家則每逢初二、十六時,皆會敬備牲禮、果品、金紙前往附近的福德祠或在家中,祭拜土地公。所敬獻的金紙,北部地區則用土地公金(又稱福金)、刈金、壽金;中部民眾則用壽金、大福金、四方金;南部民眾則用壽金、福金、九金。 傳統習俗中,中秋節時有從事農作者,一般會在該日在稻田或農田的一隅,在竹枝頂端剖開處,北部地區塞著土地公金(福金)或刈金,中部地區塞著四方金,並夾著三炷未點燃的線香,此稱為「土地公柺」,並備簡單的果品敬拜土地公,請祂老人家代為看顧農田,以期該年的農作收穫。然而時代變遷,多數從事農作的居民,已不再保持此風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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