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辭條編號: 2041
辭條名稱: 個人道具
辭條簡介:
演員使用的個人道具亦含有實物意義與象徵意義,前者可以告知觀眾角色的身份,如《醉八仙》中每個角色都有專用的道具,例如何仙姑手持荷花,韓湘子手拿笛子,李鐵拐手倚柺杖等,當演員手持雲帚,再搭配其服裝,可顯示其為道姑或道士。後者如當演員手持馬鞭,輔以跨馬動作時,觀眾便知劇中人正在騎馬,當其將馬鞭放下,做出綁繩的動作時,便知其將馬繩繫在樹上。而當演員雙手持槳,擺動身驅,做出上下左右划槳的動作時,隨著演員的力道、方向,觀眾便可知道其行駛的方向與水流的關係。戲曲中的飲食場面也是以虛擬的方式表示,通常除酒壺與酒杯外,沒有碗碟,但是乞丐乞食時會有破碗為道具,以作為乞討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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