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

辭條編號: 2248

辭條名稱: 黑膠唱片

辭條簡介:

一八九二年,德國人貝里納所改良的留聲機叫Gramophone,使用扁圓形塗蠟鋅版作為播放和錄音的媒體,同時可製成母版複製,這是今日圓形唱片的濫觴。臺灣在一九一○年才由日本引進販售留聲機和唱片,但唱片在臺灣的普及則在一九二五年以後。 黑膠唱片的發展其實經過多年演進。一九二○年代,唱片的規格是貝里納所訂下來的七十八轉SP(Standard Play),錄音時間還是限制在三、五分鐘之間,在一九二五年成為公訂標準。一九三一年美國RCA公司進行三十三轉的LP(Long Playing)技術研究,也就是每分三十三又三分之一轉的唱片,就是臺灣現稱的黑膠唱片,但因故中斷計畫。 隨後卻被哥倫比亞唱片公司重新研究,大大改進自貝里納時代針頭與音溝粗大的缺點,選用新一代的Microgroove(密紋唱片)刻片技術,不但改善了音質也使得播放時間達到每面二十五分鐘。RCA公司此時又推出新開發的另一套四十五轉的EP(Extended Play)系統與之抗衡。最後因為市場競爭的關係,三十三轉的LP終於躍居主流地位。這個過程可以由現存黑膠唱片各種規格得到見證。所謂黑膠唱片,材料用聚乙烯塑膠壓製而成,比早期貝里納時代以前的蟲膠材料品質更精進。其規格分別為七吋、十吋及十二吋三種尺寸。


版權所有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Copyright © Taiwan Historic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