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辭條編號: 29

辭條名稱: 長袍

辭條簡介:

長度過膝的袍服,不分男女老少穿著的袍服皆可稱做長袍,現今多指男性所穿的為長袍,女性所穿的稱旗袍。從清末到一九三○年代,長袍可作為男子便服、常服、禮服,型制為齊領,窄袖,前襟右掩,下長至踝,襟上施鈕扣六,質料可用絲、麻、棉、毛,通常和馬褂,禮帽,長褲一起配用。原本男子穿長袍繫有腰帶,以便在腰間佩帶荷包、眼鏡袋等雜珮。辛亥革命以後,男子佩飾日趨簡易,穿長袍也就不紮腰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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