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宵節時除了「乞丁龜」與祈子習俗有關外,又因為元宵節時持燈賞燈的「燈」字,在閩南語中與象徵男嗣的「丁」字諧音,「求燈」即「求丁」,並有「鑽燈腳,生卵葩(lan7pha1)」的俗諺。如臺北市萬華龍山寺已經許多年設有平安總燈,讓信眾鑽到燈下許願祈福,而臺北縣新莊慈裕宮也曾推出元宵主燈,讓婦女信眾可以鑽燈腳來祈子。
由於臺灣的傳統文化相當重視父系宗族與子嗣的傳承,故繁衍成相當重視吉利諧音的吉祥象徵。所以已婚婦女往往於元宵時相偕到各廟宇,祈求日後可添丁,故讓信眾於元宵節「賞燈」「鑽燈腳」或「乞燈」祈求子嗣的習俗,遍布國內各大大小小的寺廟。
鹿港地區有的廟壇為配合鹿港民俗活動之推廣,而鼓勵善男信女於元宵節時,前來廟宇所設置之臨時祭壇敬拜與鑽燈腳,如街尾的護安宮(主祀神為吳府千歲),信眾可向該宮的七夫人媽擲筊請示日後生男育女之運途,若求得可生男者,廟方會為該信眾以紅燭點著再捻熄,與一只藍色或黃色的紙燈籠,交由信眾帶回家於廳堂上再點上,敬告祖先此喜訊。若是獲得可生女之啟示者,廟方則直接將未燃過的紅燭一支,與一只紅色紙燈籠,交給信眾帶回廳堂再點上燈籠。該廟以燈籠的顏色區別祈求生男(黃、藍色)生女(紅色)的象徵,亦如前述民間盛行以花色來區別祈求為生男(白花)生女(紅花)的作法。此乃基於國人的陰陽五行宇宙觀中,蘊藏著自然法則的觀察,即男精為白為陽,女血為紅為陰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