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辭條編號:

2131

辭條名稱:

戲偶

辭條分類:

詞彙類編 / 民俗文物 / 藝術性民俗文物 / 音樂、戲曲、遊藝、娛樂 / 偶戲 / 傀儡戲 /

辭條簡介:

傀儡戲是由演師抽動傀儡的絲線表演,操縱線越多,傀儡所能展現的動作也越加細膩精巧。一般臺灣傀儡身上用線數目不固定,依照人物、性別、身份、年齡、個性而有分別,而南部的操縱線略多於北部的傀儡戲偶。北部傀儡基本操縱線有十一條,其中小丑為了添加更多扭腰擺臀、凸眼、伸舌等滑稽有趣的動作,有十四條線。南部傀儡的基本操縱線較北部傀儡線多三條,共十四條線。北部傀儡戲偶身長約二尺半,線約一尺半,提線板高度約七吋,提線板由竹筒剖半製成。戲偶的手腳露出戲服外以木刻之,藏在戲服內的部份則用軟布:偶的上身以竹篾編成,穿上內衣、內褲、彩褲、戲服,宛如生人著衣一般。南部傀儡戲偶較矮,身長約二尺,提線板以木板削成,後面有一長形圓柱,操縱時左手握其上,右手抽線。 偶頭稍粗短,臉部表情豐富,髮髯於偶頭製作時即固著於上;手分三節,大小手臂以紙包籐皮捲成,手腕以下則是木頭雕刻,關節以籐皮連接,手掌線越多,手的表達也就相對的細膩;大腿以粗麻繩搓成連接小腿,線吊於提線板前方,操演時兩腳可前後走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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