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辭條編號:

1023

辭條名稱:

銘旌旗

辭條分類:

辭條簡介:

喪禮時,有親友致贈的「銘旌」或「銘旌旗」,送葬行列,由親人一位舉著,行至墓穴安葬時,需依地理師所擇下葬的時辰準備放下靈柩、魂帛或銘旌,再掩土封壙,喪主必須以鐵鍬剷下第一剷土埋於棺木上,即稱為「安葬」。 銘旌原為表彰亡者所用,古代由朋友致贈書寫亡者官階姓名,豎立於棺木側邊的大旗子,一般庶民百姓則不用。現代則由女婿致贈,一人一支,或數人合贈一支,送葬時由女婿持著。直到墓地安葬時蓋在棺木上一起埋葬。若為火葬,則是返家後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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