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查詢結果 /

辭條編號:

1066

辭條名稱:

合爐

辭條分類:

辭條簡介:

當死者的喪期屆滿時,將供奉死者的新牌位火化,或將其香爐灰一部份放進供奉祖先牌位的香爐(公媽爐)內時,另外將神主爐中移三炷香插入公媽爐中,並將死者所屬的世代姓名列入祖先牌位內,該日舉行祭祀,供奉牲禮一副,一定要有雞,以「雞」的閩南語同「家」,寓意「起家」,加上三碗紅圓,表示亡者與歷代祖先自此團圓,此後可在年節時家屬拜祖先,享受香火與牲禮果品的敬意。供品中還要有發粿、菜飯(用碗公裝,別於作七時用飯碗而已),原先做為神主爐的碗公洗乾淨來裝滿紅圓,以求圓滿吉利,稱為「合爐」。 一般泉州人在合爐時,會視「作對年」是前半年或後半年,多會避開過年期間而選在六月或十月,若「作對年」是在十月或十一月時,才會選在十二月合爐。至於漳州人多在「作三年」和「除靈」時同時進行合爐的儀式。合爐前,過年不能作甜粿,只能作蘿蔔糕,端午節也不能做粽子,需由親友送,合爐後,一切便恢復正常作息。 以前習俗不願將靈桌留過新年,若對年後,找不到好日子作三年,便會採「寄爐」的方式,先將靈桌撤去,將神主灰與爐灰裝在一只紅布作的香火袋內,袋外寫上亡者的名諱,自神主爐中抽三支香串住香火袋,斜插在公媽爐中,男性插在龍邊(大邊),女性插在虎邊(小邊)等到有吉日才將香腳扶正,香火袋燒化,以紅圓、牲禮祭拜,再將亡者名諱填入祖先牌位中。

相關辭條:

/ 匯出選擇辭條 /

E-Mail

E-mail

列印

列印

HyperLink

意見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