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傳統喪禮習俗中,當死者的喪期屆滿時,會將供奉死者的新牌位火化,或將其香爐灰一部份放進供奉祖先牌位的香爐內時,並將死者的姓名列入祖先牌位內,稱為「合爐」。倘若尚未進行正式的合爐前,有的人會將除靈後的香灰,先放入一只紅色的小型香火袋內,寫上亡者的姓名,再以紅繩懸掛在公廳祖先牌位上,等待適宜合爐的吉時,再祭拜行合爐的儀式,在此之前則稱為「寄爐」,而此時的香火袋則稱為「寄爐香火袋」。有的河洛人會在對年後擇日行合爐之俗,一般漳州人多在「作三年」和「除靈」時同時進行合爐的儀式。合爐後,一切便恢復正常作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