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祖先過世後,原本是先以神主牌供奉在宗祠公廳,或家中祖先牌位的神桌旁,等到滿三年後,祖先已成神,成為祖先神了,便可將其姓名正式填入祖先牌位或公媽牌內,每逢年節祭祖時,如除夕過年、清明、端午、中元、祖先忌日、重陽作總忌、春季秋季祭祖等,便可享受子孫敬拜祖先的香火與供品。一般在臺灣閩南人的家庭神明廳內,龍邊供神明,而虎邊則供歷代祖先的公媽牌,金門人例外,以祖先為尊。
一般民家的公媽龕,會以一小型木雕龕盒狀,中款再寫著歷代祖先神位,龕上可能會寫上「孝思堂」,中款上端先是橫寫堂號,如「靖邑」、「穎川」、「延陵」等,接著再直書「堂上歷代高曾祖○公媽神位」,字數需符合「生、老、病、死、苦」中落到「老」者為佳,故一般多寫七字或十二字,下款並寫「子子孫孫奉祀」等字樣。小型的公媽龕兩旁柱子再書「百世孝思高仰止,萬年友派永流通」。而且要注意公媽牌上的金漆字跡需要很清晰,若時間久後有脫落的情形,得趕快再請人重新補字填寫清楚,否則會影響家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