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辭條編號:

1326

辭條名稱:

斗燈附件-劍

辭條分類:

辭條簡介:

代表除魔,斬妖除魔護身平安。因為劍刃鋒利不可觸犯,惟有劍柄才可以握持,所以古代的君王或其特使,如大司馬`欽差大臣等,才可掌握此生殺大權,所謂權威、權柄之義即取於此。如以筆代劍亦係此義,因為筆和劍同為誅姦邪`判生死的利器。因此,世人能順法守法,自然神佑平安無事。反之,若握有權柄的人自己不順法守法,不但會失去握劍柄之權,則劍刃反而會向著他使其無法自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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