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燈的歷史開始於秦漢,西漢發明紙之後應該才有紙燈籠的出現。燈籠除了照明之外,還有許多的象徵意義,如古代私塾開學時,學生需準備一盞燈籠,由老師點亮,祝福學生前途光明,稱為「開燈」。早期人家廳堂都要掛六盞燈籠,兩盞天公燈、兩盞姓氏燈和兩盞新娘燈,字姓燈意味著人丁興旺,新娘燈代表喜事連連,此外,竹篾燈則告示喪葬場合,開店做生意者,也以燈籠為店號或裝飾。
臺灣的燈籠分為泉州式和福州式兩種。泉州式燈籠一般以質地堅韌,有彈性的桂竹及麻籬為主要材料。製作時將竹子蒸熱約半小時,取出放置陰涼處晾乾,在還未完全乾燥前刨去粗糙的竹青。依燈籠大小裁取竹條削成竹篾,以交叉方式編織固定,完成燈架。先裱糊一層棉紗布,第二層再黏貼單光紙或細棉紙。陰涼處風乾後彩繪和書寫文字,最後上一層桐油,待陰乾燈籠就完成。福州式燈籠又稱傘燈,材料用桂竹,將劈成的竹篾上下兩端打洞,並用鐵絲穿起來固定,成為燈籠的上部和底部。將穿好鐵絲的竹篾,固定底座上,另用粗鐵絲做為迴狀平行支柱。竹篾裝在每一格凹槽後,下端抵住地面,將竹架慢慢往下撐開,直到張開成筒型為止。仔細小心的調整竹篾的形狀、彎度和竹篾的間距,綁上棉線固定。在竹篾上黏鋪白色紗布,等紗布乾後,再塗上洋菜膠。陰乾後彩繪或書寫文字即完成。
目前鹿港的燈籠製作以泉州式燈籠為代表,民族藝術薪傳獎得主吳敦厚最受矚目,從劈削竹材到書寫彩繪,以表現其數十年專注的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