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辭條編號:

2362

辭條名稱:

親迎

辭條分類:

辭條簡介:

親迎就是新郎親自乘轎子到女方家去迎娶新娘。早期臺灣人在結婚這一天,無論男方或女方都要準備筵席宴請親朋好友。結婚當天一早,新郎就要沐浴梳洗,穿好衣服,並戴上紅帽,再由父親領到祖先牌位前面,父母站在左右兩旁,新郎站中間,四拜禮之後讀祝文,然後面向內跪下,父親舉起酒杯向外敬杯並將酒灑在地上,三次完畢再換酒杯,斟上後讓新郎喝下,並且訓誡新郎一番。訓詞大多是要新郎成家後能敬上慈下,例如訓告兒子:「你在迎親之後,一定要繼承宗祠,對上要恭敬有禮,對下要仁慈寬宏,而且不可以疏忽理家。」新郎接下酒杯後回答說:「我不敢違背父親的教誨,只怕做得不好。」然後將酒喝下,向祖先及佛祖行四拜後站起來。父親拿米篩遮在新郎的頭上,上轎準備迎娶新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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