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辭條編號:

2396

辭條名稱:

掩魂

辭條分類:

辭條簡介:

掩魂亦稱為「掩卦」,無論男女信眾,從五歲開始,每隔九年「走刑運」。十四歲、廿三歲、三十二歲、四十一歲、五十歲…等,該年較易發生事端,影響自己或家人。因此,最好掩魂以化解之。原則上在生日前兩個月內辦理之,例如農曆七月生日者,五月即可以到寺廟請筊,決定掩魂的日期。若當年沒有掩魂,直到隔年生日前兩個月,都還可以參加掩魂,例如:有一信眾廿三歲農曆七月生,由於沒有如期掩魂,直到次年廿四歲的農曆五月之前,都可以補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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