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火」也叫煙花、「焰火」,民間俗稱「花」,燃放煙火叫「放花」,並把煙花與爆竹合稱「花炮」。煙花的基本作法是用紙制或泥制的外殼裝填可以發生煙火的化學藥劑和火藥,點燃後噴射火焰與火花,呈現各種特色與型態,並可幻化成各種景象。周密《武林舊事》中記載南宋首都杭州在正月十五時的民俗主要活動,其中提到了燃放煙花的情形:「宮漏既深,始宣放煙火百餘架,於是樂聲四起,燭影縱橫」。最早的煙火有兩種,一種是把煙火藥劑裝入紙筒中,點燃後能噴射火花;另一種是把藥劑塗在金屬絲上,稱為「藥線」,用藥線編排成亭臺樓閣、人物花鳥等各式圖案,然後搭架懸掛放演,呈現光彩的圖形,夜空中分外燦爛輝煌。周密所記的「煙火百餘架」就是指藥線煙火。明代,將藥線煙火編排好後放入盒子裏,搭架懸盒,點燃後盒中藥線逐層脫落燃燒,可幻演多層形象,俗稱「放盒子」。在明朝金陵笑笑生的《金瓶梅詞話》第四十二回描寫西門慶攔門玩煙火的情景,文中提到許多煙火品種與燃放效果,有動物、飛禽、昆蟲如仙鶴、蛾、蟬,又有花卉如蓮、菊、蘭、梨花、桃花、葡萄,有樓臺殿閣,還有人物如貨郎擔、五鬼鬧判。其中還提到了著名的民間煙火「起火」,正是至今尚廣泛流行的「起花」,又作「旗花」、「旗火」。一根小竹棍上端綁縛一枚小花筒,引線與出火口都朝下,將竹棍直立插在地上,點燃引線,花筒噴火後,因反作用力將花筒及竹棍都射向高空,花筒拖曳著長長的火光尾帶在空中飛舞,非常好看,很受兒童喜歡。
民間燃放煙火自宋代已成習俗,並且得到朝廷的認可,正月十五時常有皇帝臨幸觀燈看煙火,以示與民同樂。帝王的提倡刺激了煙花的生產與創作,燃放煙火的活動也更加普遍。到了清代,此風愈勝,朝廷專責內務府營造司經辦元宵煙火。另據文獻記載,慈禧太后還曾邀請各國公使夫人一同觀賞煙火。民間煙花發展至今,更為豐富多彩,大致可分為地面煙花、水面煙花、低空煙花、高空煙花、手持煙花、吊線煙花、造型煙花七大類,千餘種品種。「地面煙花」是指放在地面直立噴花的中小型煙花,不升空不爆炸,泥胎填藥,頂端出火;低空煙花是指升空高度在百米以下的,具有空中觀賞效果;手持煙花是指用手持燃放的小型煙花,特點是爆炸性弱、噴射性弱,適合兒童使用;造型煙花源於古老的「盒子花」,是用金屬絲密黏火藥、編織成各種造型的大型煙花,搭架放演、逐層脫落、並伴有動作和音響;高空煙花、水面煙花均屬特殊功能煙花,適合隆重場合燃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