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進行民俗文物的研究工作,一般可從文物所存在的社會文化脈絡之生態環境裡加以瞭解,另一方法是從博物館等收藏機構之既藏文物中重建其文化脈絡。前者即是「進入田野」所常使用的田野調查工作(field work),再經過整理、分析、解釋的案桌工作(desk work),以建立動態性資料及其理論體系;後者多借用博物館的既藏文物,再進行描述、分析與解釋。兩者應透過結構性的研究調查方法,交叉比對進行。
二、自從早期人類學家美國文化傳播學派鮑亞士(Franz Boas 1858-1942)和英國結構功能學派馬林諾斯基(Bronislaw Malinowski 1884-1942)以降,人類學所建構的知識理論主要來源皆強調「田野工作」,對於物質文化研究藉由田野調查得以觀察、瞭解某一地方、社群的文化與社會,進而建構其理論;其成果多以民族誌(ethnography)的形式、文體呈現。
三、田野工作亦稱為民俗調查。因多在文化不夠發達的鄉間進行,故名。主要任務是調查紀錄民俗事象,采集民俗實物,建立民俗志,提供民俗研究資料。事先要擬定調查項目,調查時要親臨現場訪談、紀錄,並取得當地住民的信任。紀錄務求具體、真實,不帶個人好惡,忠實反映活在民間的民俗真貌。日本寬永元年所撰述的《清俗紀聞》可視為1800年對南方土俗的口述歷史的紀錄。